非新乐城区户口及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房产和居住证)入学流程
准备入学材料
1.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五证:
①户口本 ②居住证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 ④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 ⑤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
2.新乐户籍的在城区有自住房屋,户籍不在城区的务工经商子女需提供三证:
①户口本 ②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 ③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
3.以上各类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在2021年7月25日前取得。同时,上述材料必须能说明儿童、少年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如不能说明关系,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需要另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村(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