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7月2日,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历的通知》,明确我省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开学放假时间。
开学及放假时间安排
相关要求
(一)规范安排教学。
各地各校(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学活动;要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
(二)科学安排作息。
各地各校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制、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中小学校弹性上学时间,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三)保障学生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新冠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消防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学生和家长。要把假期维护学生安全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切实建立学生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纳入网格化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管控,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假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特别要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对施工场地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敦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因发生违规操作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节假日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州)、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贯彻“五项管理”的具体举措之一,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前上学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落实“五育”并举,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