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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蓟州区公乐小学招生简章

2021-07-06 10:28:0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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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蓟州区公乐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1〕6号)的相关要求,《蓟州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蓟教育发[2021]2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现将公乐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公乐小学招生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四)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五)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相对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需在外地就读的和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2.信息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为7月16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7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30

  7月18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30

  地点:公乐小学后一楼大厅

  4、招生范围:

  (一)南起长城大道与人民西大街交口,沿人民西大街向西至津蓟高速公路环岛,由津蓟高速公路环岛向东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长城大道,沿长城大道向南至其与人民西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二)泽丰名苑、华府御墅、熙园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三)西关村、马家崖村、小岭子村、闯子岭村、五里桥村、娄庄子村、上闸村、周庄村、贾庄村、吴庄村、东路庄村、西路庄村、大刀村、小刀村、公乐亭村、大兴峪村、小龙扒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三、报名手续

  家长携子女按规定时间带以下证件到学校报名。

  (一)“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

  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镇乡户籍或非蓟州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三)“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

  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四、录取顺序

  结合学校实际规模,若达到容纳上限,则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及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延期报名)。

  说明: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错峰报名时间安排:

  疫情期间,学校采取分流、错峰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名,无需提前在校外排队,只要手续合规均能办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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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六)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

  (七)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八)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七、录取结果查询:

  2021年8月10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八、录取通知书及报名证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0日公乐小学前厅值班室

  九、招生咨询电话:

  022-60183535

  如有疑议,以蓟州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