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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1-07-05 23:18:29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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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jpg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71号)和《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银教发〔2021〕97号)精神,现就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片区和拟定招生计划,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考试、竞赛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全员纳入原则。坚持应入尽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片区动态调整原则。学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的变化,会适当调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四)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金凤区招生工作安排,稳妥有序做好学生入学。

  三、招生计划

  2021年小学毕业95个班4680人,计划招收212个班10395人;中学毕业94个班4895人,计划招收137个班6790人(详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

  城市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入学条件

  (一)按学片区入学

  1、小学

  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20 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小学入学自2021年起,同一房址三年内安排一个学生入学,此后每年入学年限将逐年增加,直至同一房址六年之内允许一个孩子入学。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初中

  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少年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在所属学片区小学毕业,学籍至少满一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初中就读。

  中学入学自2021年起,执行同一房址三年内安排一个学生入学政策。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下列情况对中小学新生入学调剂安排

  1、非金凤区户籍;

  2、金凤区户籍中租房迁户、户主是曾祖父(母)、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

  3、房户不一致;

  4、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用于自主经营;

  5、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产份额不足51% 。

  六、招生入学办法

  金凤区城市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小学其他年级转入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或“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平台)上登记。

  (一)公办中小学

  1、公办小学

  (1)适龄儿童7月5日至7月15日在平台登记信息,登记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符合按学片区就近入学条件的,按照平台短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材料、免疫接种证明到学片区学校核验证件;不符合按学片区入学条件的,登记后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产信息(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居住类型、住所距离等因素统筹调剂,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短信告知家长。

  (2)第一次未及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日至8月3日登陆平台补报,再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

  2、公办初中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5月下旬,由所毕业小学负责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并组织家长核对信息。6月中旬,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核验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分配结果8月下旬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学生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

  不需要参加金凤区分配的,须于8月5日前将平台中“是否参加金凤区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再按照其他省、市、县(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办理入学。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7月5日至7月15日在平台“金凤区”--“非金凤区小学毕业学生”端口登记信息。未按时登记的,可于8月1日至8月5日补报。登记成功后将会收到平台短信,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辖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分配结果8月下旬通过短信告知家长。

  在银川市内但非金凤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前,需要将平台中“是否参加该县(市)区(兴庆区或西夏区等)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方可在金凤区平台中登记并按照金凤区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二)民办中小学

  金凤区辖区2所民办中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和2所民办小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和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与公办中小学采取同步招生。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将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公办学校就读。

  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详见: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七、学片区划分

  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小升初学区划片范围

  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小学学区划片范围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当学校有剩余学位时,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外籍华侨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我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子女首次入(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普通高中就读等政策优待。当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时,将统筹调剂安排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实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的学校,优先安排其子女参加电脑派位。各类优抚对象的申报材料须于7月25日前交至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格班额设置标准。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班额标准。

  (四)探索招生入学新方法。若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有剩余学位,继续实行以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办法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备案。

  九、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1年金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成立工作小组。

  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教育局基础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入学日常工作。招生入学政策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小升初学区划片范围

  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小学学区划片范围

  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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