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报名要求和方式
1.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延迟入学证明向相应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初中七年级新生为符合入学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预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市秀洲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并登记信息后进行预报名。
3.预报名时间。小学预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2日(截止22日21:00),初中预报名时间为6月22日-24日(截止24日21:00),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符合学校报名条件但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3日(截止当天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公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www.Xsc.cn)逾期不再受理。学校要将初审通过材料递交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后,再帮助学生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
学校施教区
(一)高照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
1.加创路以西范围内的高照街道高桥社区、新义村、高家桥村、荫家桥村;
2.新塍镇陡门村、火炬村。
(二)高照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为
1.加创路以西范围内的高照街道高桥社区、新义村、高家桥村、荫家桥村;
2.新塍镇陡门村、火炬村、大通村。
招生计划
招生办法和录取程序
根据预报名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和父母独立产权房在学区且房户保持一致;具备学区内农村家庭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独立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达到51%及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在51%以下);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有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不含社区公共集体户籍和挂靠户籍)。
4.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5.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秀洲区(不含塘汇、嘉北,下同)户籍且父母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房。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学区内有社区公共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且其父母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且父母在学区(www.Xsc.cn)内有独立产权房。
8.适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本级以外户籍,其父母已参加秀洲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且达到学校录取要求。
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位”、“房户一致”、“户籍迁入时间”和“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等先后顺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登记学校上报名册,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7月11日-18日,学校分批次预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市本级户籍内学生,7月14日,未被录取的前三批学区内户籍生在报名平台填报分流意向;7月19日,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其监护人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放弃录取资格确认书》;7月25日-2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其他事项
1.高照实验学校接收本校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儿童少年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智障儿童少年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并按规定建立学籍。
2.户籍、住宅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等不作为预报名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3.少年儿童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市、区少体校(分校)体育竞技类运动员的招生选拔由市、区少体校负责,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备案后实施,由市、区少体校具体负责相关体育术科的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的测试。具体招生办法将根据学校预报名人数情况另行制定。学校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
4.居住在高照街道内的新居民子女实施积分制入学办法实施,符合相关条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高照街道提出申请;根据嘉政发〔2008〕76号文件精神,非在我区办理居住证的新居民应向居住地(与居住证一致)所在区申请入读。
5.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变化需转到本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7月3日凭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我校确认登记信息。若学额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若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7月10日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插班生转学无须登录网络平台报名。
6.在学生报到时及时告知相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及推荐市本级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等升学规定和政策,同时将政策宣传中的过程性纸质材料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