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2021学年第一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
2021学年第一学期奉贤区中小学转学实行网上受理。请需要申请办理转学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工作。
一、申请方式
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二、申请时间
2021年8月21日—8月24日
三、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
1.《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或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2. 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3.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学生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
1.申请人的转学申请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2.申请人在上海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人在外省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需提供积分通知书。
4.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之间须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须连续满3年)。
5.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6.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为再婚家庭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7.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8.转入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镇,还需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非必须项,如工学一致,相同条件下优先统筹)。
注:学生本人和家长的居住证地址须一致,材料3、材料4和材料8必须为同一人。
四、转学流程
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转学,学籍校出具盖章的《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2.8月21日-24日,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家长上传和补正材料时间截止8月24日)
3.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未通过初审者,将短信提醒,请家长及时进入转学平台了解退回原因或联系所属街镇受理部门咨询,并根据提示重新补正相关佐证材料。
通过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学校。
4.8月28日-29日,拟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办理转入手续,请家长及时接听电话。如家长未在通知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家长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自负。
五、咨询地点和电话
如家长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拟转入学校所属的相关教育部门(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六、注意事项
1.本通知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对象为申请转入本区的学生。转出本区的学生家长可于6月22日-29日(工作日)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由学籍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加盖转出学校公章。若转入学校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学籍管理部盖章备案。
2.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3.拟转入民办学校、少体校、特殊教育学校,请家长先与学校联系,上传的转学信息表上需有接收学校盖章。
4. 因中考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学生在外省就读八、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受理。
5.同一街镇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6.拟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7.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8.相关学籍信息及转学政策咨询:
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服务电话:962066
招生考试热线电话:67137151
(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基教科电话:37597021 37597023
(工作日8:30-11: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