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乐山市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秋期)于2021年9月1日开学,2022年1月18日放寒假。
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春期)于2022年2月16日开学,2022年7月4日放暑假。
幼儿园
各级各类幼儿园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高中阶段学校
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秋期)于2021年9月1日开学,2022年1月22日放寒假。
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春期)于2022年2月16日开学,2022年7月9日放暑假。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规范作息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假日、寒暑假和双休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
除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通知的节假日外,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加强日常管理,有效监督。
(二)合理安排假期活动
严格落实中小学“减负”相关要求,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假期作业量,鼓励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时间,保持健康有序的学习生活状态,积极利用假期多形式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和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培养兴趣、开拓视野、提高能力,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
(三)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要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因工作需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落实测温、登记、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要强化安全教育,放假前务必向学生及家长开展以疫情防控、防溺水淹亡、防火灾、防自然灾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沉迷网络等为重点的生命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四)充分做好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对开学各项保障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和饮食、住宿、水电等保障条件以及教材教辅征订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学校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