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秀洲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附属秀洲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01 /学区范围
新城街道辖区内秀湖路以东,牛溪洋、雁泾港以南,北郊河以西,新塍塘河以北范围内的东升社区、秀湖社区、成秀社区(仅含九里花苑)、九里村(含拆迁安置在金盛花苑小区)、木桥港村、义庄村。
02 /招生计划数
6个班,270名学生。
03 / 入学对象及条件
1.对象:本学区内符合入学要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条件:户籍、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04 / 预报名方式
2021年,秀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络报名。
1.6月22日—6月24日(截止24日21:00),凡申请入读我校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市秀洲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并登记信息后进行预报名。
2.7月3日,报名我校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证件(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固本楼三楼教务处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来校时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的亮码测温等工作。
05 / 招生录取时间与要求
(一)录取时间
7月11日-18日,学校分批次预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二)分批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和父母独立产权房在学区且房户保持一致;具备学区内农村家庭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独立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达到51%及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在51%以下);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有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不含社区公共集体户籍和挂靠户籍)。
4.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5.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秀洲区(不含塘汇、嘉北,下同)户籍且父母在学区有独立产权 房;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学区内有社区公共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且其父母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且父母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房。
06 /其他说明
插班生: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少年户籍所在地变化需转到我校八九年级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7月3日凭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学校固本楼三楼教务处确认登记信息。
若学位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若学位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7月10日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插班生转学无须登录网络平台报名。
温馨提醒:入学申请人及其监护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查实,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申请人入读本校的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未尽事宜,按照秀洲区教体局﹝2021﹞43号《秀洲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07 / 招生咨询电话
学 校:89993939 89991075 8999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