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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希望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1-06-03 23:35:05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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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希望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户籍虽不在泸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但父母一方在泸县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凭相关有效印证材料和户口簿(户口簿无法明确父母与其子女关系的或父母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于7月15日前到居住地招生学校核验报名,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①父母与泸县城区企事业单位签订有合法劳动合同(盖鲜章)或在泸县城区经商办理了有效营业执照(需实地查看实体店面);

  ②父母持有泸县公安局出具的在泸县城区居住的《居住证》(《居住证》为唯一划片依据);

  ③父母所在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的2021年职工社会保险(提供2021年3月以来连续缴纳2021年职工社会保险的凭证;城区经商人员不用提供)。

  川南四市随迁子女入学依照《川南四市义务教育异地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泸教局发〔2019〕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