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又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有什么入学影响吗?
答:已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和报名不足招生计划一次性全部录取的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及其监护人须于7月10日到民办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放弃录取资格确认书》,放弃录取资格后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本人条件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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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