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学生共800人(含政策性照顾生)。
(一)政策性照顾生
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的子女;台山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二)地段划分生
2020--2021学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六年级须在台山市内小学就读满一年的符合学区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下同);符合学区条件的原台山市户籍(方案公布前入户)迁回台山市就读的外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学区划分以台城南区的凤凰大道南侧与北侧为界划分,南侧的属于新宁中学学区,学区划分范围详见《新宁中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二、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划区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分类安排学位,录取新生。
三、招生办法
(一)政策性照顾生全部安排入读。
(二)地段划分生分类别招生。
1、学位资格类别
第一类:
应届毕业生(指地段划分生,下同)户籍地址与家庭房产(房产权属人是应届毕业生父母)地址一致,父母或一方与应届毕业生户籍一致,且符合学区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
应届毕业生户籍地址与家庭房产(房产权属人是应届毕业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地址一致;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一方与应届毕业生户籍一致,且符合学区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类:
户籍(户主必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一方等直系亲属)地址符合学区的应届毕业生。
第四类:
家庭房产(房产权属人是应届毕业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一方)地址符合学区,但户籍地址不一致的应届毕业生。
第五类:
台城地区单位集体户籍(应届毕业生与父母亲或一方的户籍必须一致)符合学区的应届毕业生。
第六类:
商业配套公寓、商铺产权属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符合学区的应届毕业生。
2、学位安排原则
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上述资格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六类的顺序依次安排到学校就读。
(1)如学区内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全部安排入读。
(2)如学区内的应届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资格类别依次安排入读,即安排第一类后,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类,以此类推。若某一类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则该类应届毕业生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名单(电脑派位办法另行制订)。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由招生部门统筹调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资料审核
(1)政策性照顾生
现役军人子女提供资料:户口簿、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件;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提供资料:户口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消防官兵证件;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的子女提供资料:户口簿、市公安局、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台山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提供资料:户口簿、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定证明、台山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二级人才以上)。
(2)有台城户籍或台城家庭房地产权证的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符合报读条件的学生《户口簿》、台城家庭《不动产权证》,产权证权属人与该学生直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出生证等)。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在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正式发票(不少于国家规定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原件和购房时银行付款(不少于国家规定购房首期付款金额)流水账原件登记(提供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只限于方案公布之日起购房的住户,方案公布之前购房的不需要提供)。
(3)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粤教外函〔2018〕456号)“对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予以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予以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权利”的规定,提供符合报读条件的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身份证、回乡证等)和《不动产权证》。
(4)
提供的《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不动产权证》等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资料核查结束后,将组织人员到房产和户籍等管理部门单位核实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入读新宁中学资格,并追究家长或监护人相关法律责任。
(5)资料有效期限
报名资料有效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11日,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四、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和地点:政策性照顾生7月8-9日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简称基安股)报名,带齐所有资料现场审核(出具政策照顾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地段划分生7月10-11日在新宁中学报名,带齐所有资料报名并现场审核。
2、7月12日: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
3、7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新宁中学注册。
五、咨询联系方式
新宁中学办公室,联系人:万开和,联系电话:(0750)5658086;
台山市教育局基安股,联系人:刘仕安,联系电话:(0750)551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