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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雁塔户籍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2021-05-22 10:38:04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西安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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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中“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对象:雁塔区辖区内雁塔区户籍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

  二、资格审查:持相关资料在其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公办学校登记,确定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入学办法: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四、资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审时间:6月17日9:00至6月24日17:00

  (二)资审地点:各义务段公办信息审核点

  五、有关要求

  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

  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社区证明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

  3.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

  六、注意事项

  1.信息审核不分先后顺序,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进行。6月24日以后在雁塔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8月30日到雁塔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6月24日以后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具体情况咨询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2.家长所提供所有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3.凡因证件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

  附件:

  1.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5.雁塔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2021年西安雁塔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