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 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 2021 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民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3、民众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即本市外镇户籍)在民众镇居住工作满一 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民众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民众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在民众镇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6、对民众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骨干员工(或个人)子女。(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