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①学生户籍市内其他区,家长自愿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公办初中。
②学生户籍在市外,家长自愿申请到居住证所在区就读公办初中。
区与区之间的交叉区域,办理跨区以入学范围为准。
二、所需要材料
①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复件件一式三份,房产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要求如下:
●户口复印要求(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②居住证复印要求
③房产证复印要求
④购房合同复印要求
②跨区表一式三份。
三、流程
①学校通知小学毕业年级家长办理小升初跨区的政策、时间、要求和流程。
②家长将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市外户籍另外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三份)整理好装在一个档案袋中(袋面注明学生姓名,就读学校、申请跨入区及资料目录),到小学毕业学校审核,符合跨区条件的,发放跨区表(三份)。
③家长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检查无误后加盖公章,原件退还家长,档案袋连同跨区表及证件复印件由学校收取。
④学校在区平台转学-跨区管理中提交跨出申请。
⑤小学毕业学校5月17日统一持跨区表、证件复印件到区局集中审核。
⑥家长统一于5月18日到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已盖章的跨区表到跨入区审核,审核完后跨入区留存一份,二份交小学毕业学校,未按时完成跨区表上交的视为放弃跨区。
⑦小学毕业学校于6月17日将分配表及跨区表(1份)集中交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