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为确保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所有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均不得确认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
(2)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为本地区所辖小学每个毕业生安排对口公办初中的一个学位。学生不在对口初中就读,可按规定选择民办初中或公办特色初中(项目)。
(3)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
(4)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同一举办者的学校间应首先满足其小学毕业生的直升需求,如果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体育、艺术、女子特色学校和超常教育实验项目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进行相关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5)市教育局成立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检查监督。
(6)市区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升入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安排对口入学。
具体安排
5月24日-26日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同一举办者的学校间完成初中直升工作,学生在“义务教育招生平台”(http://ywjy.wxtoo.cn)填报直升志愿,选择直升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其他民办初中或公办特色初中(项目),填报截止后不得更改。
5月26日-27日
有意愿报名市区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市区小学毕业生在平台上进行个人信息校核。在外地就读小学的无锡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如要报名市区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须在平台上进行个人信息新增并同步上传户籍材料。截止后不再接受个人信息新增或修改。
报名市属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须满足下列条件:学生拥有市区户籍或市区小学学籍。报名区属民办初中的学生须满足下列条件:学生拥有该区户籍或该区小学学籍。所有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必须在平台上根据户籍或学籍情况确定所在区域。
5月28日
公布市区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招生计划。
5月31日-6月4日
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接受学生报名,每人最多只能填报1所民办初中或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在招生平台上传户籍信息。
市属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5月31日-6月4日接受市区学生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区属民办初中5月31日-6月2日只接受本区内学生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区属民办初中如果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该学校报名结束;如果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于6月3日-4日接受市区其他学生报名,经补报名后如果区内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只在区内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区外报名无效;如果区内学生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区内报名全部录取,剩余计划少于区外报名人数的,在区外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如果区内外所有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
6月7日-8日
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取消术科测评、电脑派位或录取资格。
6月19日-20日
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湖滨中学、第一女子中学、梁溪中学、天一中学超常教育实验项目)进行术科测评。
6月21日-22日
各小学组织毕业考试。
6月23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6月24日-25日
各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安排对口入学。
7月16日前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