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的实际,现就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两个确保、一个控制、两个严格”的原则:确保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位,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分配到学位;控制班额原则上不超过限定人数;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学校审核、区社会发展局监管”的办法进行。
1.小学一年级招生:凡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儿童,请学生家长于5月17日至6月18日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在片区小学登记,6月27日各小学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其子女的入学通知书。
2.初中一年级招生:请学生家长于5月17日至6月18日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在片区初中登记,6月27日各初中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其子女的入学通知书。
(二)户籍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登记范围: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科学城、仙海区)以外的,在高新区居住并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
2.所需材料:登记时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有效期内,且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含高新区房产证明或当年4月30日前经公安机关签发的我区范围内的四川省居住证);
(5)转学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6)分配原则: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
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2021年5月17日至6月18日登录网址:http://mygxq.scrxbm.com/,注册后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2)材料递交:网上初审通过后,在2021年6月15至6月18日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绵阳高新区火炬第二小学复审。
(3)查询分配:7月16日至7月20日登陆报名网站,网上查询学生就读学校。
(4)报到注册:初中8月22日,小学8月26日,带上孩子户口本到就读学校报到注册。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详细情况可咨询临近的学校。
附: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火炬中学:2541102 2542707
永兴中学:6116216
火炬实小雅园:2531007
火炬实小巴学园:2573402
火炬一小:2537823 13458055619
火炬二小:2851203
火炬三小:2361452 13678234383
兴业路小学:19960512075
永顺路小学:2576178
永安路小学:2578612
磨家小学:15984668780
河边小学:18281401247
高新区社发局:25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