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1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6:00,请家长按系统提示正确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登录账户→地区切换至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申报指南
上学期已申领过的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不要扫码登录;(如遗忘账户密码,找回指引见常见问答一)
第一次申领需以学生的身份证信息注册账户。
(一)账号注册
1、打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2、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其他登录方式“账号密码”→“立即注册”
3、个人注册
选择个人注册,其中带*号为必填项,证件信息必须填写申请学生本人信息,联系方式可填写家长手机号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
4、人脸识别
进入下一步后(大人小孩都无需人脸识别,直接点击跳过)
(二)开始申报
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左上角点击“切换”,选择“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教育局”。点击“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点击“在线申办”。
1、条件自检
选择办理区域:“光明区”
办理情形:“默认情形”
2、材料清单自检
(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1)学生为深户
✔ 学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学生为大陆非深户
✔ 学生及家长居民身份证
✔ 学生和家长居民户口簿
✔ 家长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家长非深户需提交,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签注证明或其他证明其有效材料)
✔ 家长社保卡、社保参保证明(含202004-202104社保缴费明细)
✔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公证书
(3)学生港澳台户籍
✔ 学生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学生台湾居民居住证
✔ 家长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 家长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家长非深户需提交,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签注证明或其他证明其有效材料)
✔ 家长社保卡、社保参保证明(含202004-202104)
✔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公证书
具体材料要求参看网页“材料要求”和“范本表格”。
温馨提醒:请仔细核对页面中申请人基本信息是否为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若为家长本人信息而不是学生信息,则需要重新用学生的证件信息注册帐号后完成申报。
确认信息无误勾选“我已阅读…”进行下一步。
3、填写表单
学生基本信息:深圳户籍学生请选择“深户”,非深户籍(含港、澳、台籍)学生请选择“非深户”。
监护人身份信息:监护人包括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统设有两个监护人信息,如学生只有一个监护人,则监护人(二)选填“无”,社保电脑号应准确填写。
注意:新申请的非深户学生,将家长相关信息填入监护人一处,点击“社保及居住证查询”按钮,可自查社保和居住证是否符合条件。(若确实符合条件而系统判定为不通过,请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供人工审核)
保存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复查无误后,请点击“暂存信息”按钮进行保存,再进行下一步。
4、上传材料
对于上传附件材料的操作,申办人应按自身符合的办理条件,(参考上述材料清单自检)上传对应的真实有效材料,以便业务人员进行核对。最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办理完成。
备注: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将列入信用系统黑名单。
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后台会自动比对该事项申报条件信息,符合条件的会提示业务申请已办结,生成流水号并发送事项秒批通过的短信提醒,可点击“我的事项”查询已提交或暂存的事项,打印申报表并交至所在学校。
注意:若未收到秒批成功或不成功的短信提醒,请申请人检查是否成功提交申请,未成功提交申请的请再次提交。
5、网上申请完成
(1)秒批成功,系统提示:
(2)自动秒批不通过,请申请人:
①若收到“秒批不通过”短信,检查发现资料有误,请先自行撤回上一次申请,再进行新的申请。(撤回指引见常见问答二)
②若收到“秒批不通过”短信,确认提交材料无误,请家长耐心等待后续人工审核,人工复审将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果将以短信通知。
特别提醒
1.请学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5月6日9:00 →5月17日18:00)完成申请,广东政府服务网“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端口关闭后无法再行申请。业务申办过程中,账号必须以学生的身份进行注册(用户信息必须填学生本人信息)并登陆办理。
2.申请过程中核验结果秒批不通过的,须在申规定时间内(5月24日-5月30日)补齐补正。(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即视为自动放弃再次申请补贴的机会)
3.申报开始前,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港澳台籍学生务必到我市公证机构办理亲子公证。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各民办学校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