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入学有相关政策吗?
答:一是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办理相应手续入学。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管理人员子女,需要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省、成都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入学。
三是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需要在我市就学的,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2〕13号)执行。
四是集体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我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是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我市就学,由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六是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就学。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021年都江堰小升初学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不一致如何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