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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高新区小升初服务指南(录取顺序+入学须知)

2021-04-21 22:33:24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成都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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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升初录取顺序

  公办学校

  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次: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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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次: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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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文卫健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稳步有序推进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

  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志愿。

  民办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各类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须知

  信息采集端口:“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一、户籍在高新区,在高新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高新区参加小升初。

  由学生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若监护人信息有误,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采集之前由监护人自行修改;若学生信息有误,由学校审核后进行修改。

  高新区小学毕业生,若学籍和户籍在高新区内不同学区(芳草肖家河学区、站南学区、大源学区、中和学区、西区),可于4月14日-23日,向现就学小学提交区内转片申请,回户籍所在学区升学。

  二、户籍在高新区,在成都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高新区参加小升初。(回城生)

  1.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以下材料,于4月20日-27日(工作日)到高新区管委会3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

  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高新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原就读小学签章的学籍信息。

  2.学生及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三、户籍在高新区,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高新区参加小升初。(市内跨区)

  1.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跨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高新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由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上传材料,经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审查后,在高新区升学。)

  2.学生及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户口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在高新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小升初。

  按成都市教育局小升初相关文件规定,成都市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升初。由学生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27日内在就读小学提出跨区升学申请。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相关入学政策请关注“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点击 “教育服务”---“入学服务”---“小升初”查看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须知。

  特殊群体子女

  一、军人子女

  5月31日之前,向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提交申请。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5月31日之前,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提交申请。

  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5月31日之前,向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

  四、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4月20日-4月27日期间,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登记

  五、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

  (一)登记时间:

  已在高新区小学就读的:2021年4月14日-23日

  未在高新区小学就读的:2021年5月24日-28日

  (二)登记地点:

  1.已在高新区就读小学的:在现就读小学登记。

  2.未在高新区就读小学的: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登记

  (三)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

  1.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高新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孩就读初中学籍证明(申请多子女用)

  六、其他特殊群体

  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集体户子女、在蓉外籍港澳台子女相关入学政策请关注“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点击 “教育服务”---“入学服务”---“小升初”查看办理须知。

  温馨提示:小学在高新区就读的进藏干部子女、集体户子女、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双胞胎、多子女请将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于现就读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