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报对象
具有我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学生。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非深户籍内地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申报结束前务必到所在居住社区录入计生信息。
4、香港、澳门户籍学生。
(1)学生本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
(2)学生本人无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亲子公证书。注意:监护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不可以替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5、台湾户籍学生:学生本人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直接申请学位补贴。
6、外籍学生无法申请学位补贴。
02申报指南
一、 时间安排:
1、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8:00网上申报。
2、5月10日核实申报数据。
3、5月17日上午9:00-5月21日下午18:00(给4月30日前没有申报的补报机会)。
4、5月21日以后,静待汇总审核结果。
二、申报网址:http://wsbs.sz.gov.cn
一、登陆
进入登录页面,如下图,可用“个人扫码登录”(首次登记需要用家长的信息实名注册并实名验证)或“账号密码登录”。
二、办理页面
登录后跳转到申办页面。“选择办理区域”下方的方框选择龙岗区,“选择办理情形”中选中“默认情形”。
拉到页面下方勾选“我已经阅读并同意遵守《服务协议》”、“我已阅读并同意《申办知情同意书》”然后点击“下一步”。
三、填写表单
进入“填写表单”页面。该页面请准确填写对应的学生的信息后输入图形验证码,填好点击“下一步”。
**请申请表单填写“学生证件号码”后可带出“学生姓名、学生证件号码、学生户籍、现就读学校、所在年级、所在班级、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请核验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准确性,否则将申请不成功!
“老生”填表
“新生”填表
四、上传电子材料
“填写表单”页面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电子材料”页面,若本账号无电子证照可直接点击“提交”,无需手动上传电子材料。若有电子证照,则会自动带出电子证照,之后可直接点击“提交”。
五、业务申请结果
提交后若显示下图页面,有“秒批成功”字样,则说明申办的业务已经审核通过了。
若提交后的页面显示为下图页面,有“自动秒批不通过”字样,则说明秒批不通过,请等待教育局进行人工审核。
六、查看办事进度(网址)
http://wsbs.sz.gov.cn/longgang/personal/bst?currentSys=gdzwfw#bslist
申请的信息状态为“秒批办结”,则表示秒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