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
一、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简化手续、一键办理。在青羊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青羊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在青羊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本区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以下简称“5+2”区域)就业。
(一)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
1.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青羊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青羊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其居住房屋性质应为“住宅”);
2.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4.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
1.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青羊区合法且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和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性质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申请时间: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一)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三)就业务工人员需提交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结果告知
5月份的工作日,青羊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
1.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请家长于5月20日前,将《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2.对需补足相关材料的,平台通知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现场提交。
3.对未通过审核的,通过平台反馈原因。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于7月16-19日,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咨询电话
重要提示:
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信息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基本信息。
2.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 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