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发布。区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制定本年度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细则,内容包括初中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于当年4月30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地理状况、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
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区域内公办初中布局调整,改造、撤并、新增公办初中,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无法完全满足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并原则上提前一年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报当地区政府审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之后向社会公布;对公办初中招生范围进行少量微调的,应做好征求意见、审慎论证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报当地区政府批准,并于当年4月5日前公告。每所划片入学的公办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公办初中招生方式。各教育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方式。公办初中可采取多校划片或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多校划片的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方式进行招生,单校划片的学校采用对口直升、划分地段的方式进行招生。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采取“学生自主报名,学校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由学校制订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公办初中学位安排。具有本市户籍且在白云区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学生,在毕业学校所属教育指导中心范围内升学。因特殊情况需回户籍所在镇街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各教育指导中心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经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可在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升学。具有白云区户籍,在白云区民办小学或其他区或外市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可回户籍所在区升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教育指导中心的,可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
➤民办初中招生。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不得跨区招生。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初中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年度公布为准)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相关情况,完成学生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初中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021广州市白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