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考成绩呈现方式改为分数制,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规则是怎样的?
根据调整方案的过渡期安排,2021年城区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为6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折合为6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提前科10分。2021届初中毕业生参与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录取,提前科须为A,参与第一批其他学校及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须为B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须为C或以上。
高中学校招生时,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市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报考其他省级示范性中学和第一批次公办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两个B等;报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含有C等(全部为B或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情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前科等级入围。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
(3)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