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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央区公办学校学位安排规则(统筹入学规则)

2021-04-02 09:55:03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西安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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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央区

  1. 录取房户一致的未央区适龄儿童少年。资料审核通过后,凡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的回流生,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者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实际情况,参考家长意愿学校,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房户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房户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 录取优抚对象子女,政策准入类学生,集体户、廉租房、公租房、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非中国国籍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区将根据新生入学程序,在安排完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辖区优抚对象子女,政策准入类学生,集体户、廉租房、公租房、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非中国国籍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未央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接收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接收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再接收市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积分排序、社保优先”的方法全区统筹安排。

  3.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参考家长意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