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口适龄新生。不包括本市户口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到江宁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家庭居民户口簿;
②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个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④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本区招生意见公布后,随迁子女需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申请入学,然后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持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签署相关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本区公办初中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