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学籍与户籍问题
官方回复:
暂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20] 10号)第一条第一点规定: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且在4月30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下旬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中途转学的学生由家长携带所需证件,在寒、暑假放假前指定时间到对口学校申请,符合招生条件可以登记,新学期开学前根据学位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