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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宝安区学位房锁定政策

2021-03-02 10:07:3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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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安区

  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

  2015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实验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文汇学校初中部、建安小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含小学和初中)、福永小学、上寮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沙溪小学、上屋小学等8所学校。

  2016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翻身小学、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荣根学校等6所学校。

  2017年新增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含小学和初中)、灵芝小学、宝民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碧海小学、松岗中学、松岗实验学校(小学)等7所学校。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实行学位房制度。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时,需要考虑清楚未来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该房申请学位;拟购买的住宅需要用于申请学位的,建议提前查询拟购房屋的学位是否已被锁定。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小学、初中不能同时给不同的家庭使用。

  例如A家庭的小孩已经使用房产入学并锁定学位,锁定期间,B家庭的小孩都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小学学位和公办初中学位。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如果使用该房申请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或转学离开,即使房产所有权转移,其学位房信息依然被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学位是否被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