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2019〕5号)和《杭州市萧山区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萧教〔2019〕127号)文件要求,2021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萧申请就读小学、初中,仍按照积分入学政策执行。
一、积分入学的实施对象
2021年9月计划就读萧山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是指在杭州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
二、积分入学的条件(需全部满足以下三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
2.学生本人已持有居住地为萧山区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三、积分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日开始到4月10日截止。
地点: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见下文)
四、积分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1. 申请入学子女、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入学儿童暂时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在当年第一批录取前能够取得居住证的,可以用居住证受理申请窗口出具的《浙江省居住证受理回执》暂代);
2. 家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3. 《杭州市萧山区居住证积分入学申请表》(可以在办理窗口领取);
4.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12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指标体系如发生变化,按照最新调整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可以咨询办理窗口)
五、积分入学规则
1. 依据入学申请人的适用积分,按居住地所在学区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安排入学,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2. 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申请人家庭在萧山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
六、其他
1. 学生本人有居住证但家长没有积分的,符合在萧就读条件,排在有积分的后面统筹安排学校。
2. 学生本人还未办理居住地在萧山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打算在萧山就读的,请尽快办理。
3. 在萧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萧山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萧山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不适用积分入学。
萧山区2021年居住证积分申请受理窗口信息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