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转学登记时间
2021年2年22日13:00----2021年2月26日8:00
二、办理转学填报流程
1.按照两种类别(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选择并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登记报名。
2.进入二维码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3.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点击“提交”。每个学生只能报一次,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4.提交成功后,相关工作人员对是否具备转入沈北的资格进行线上初审,审核结果由微信小程序自动通知申请人。
5. 教育局统筹安排后,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三、办理转学需准备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并取得房证需提交:
1.房产证。(如果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 (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3.如房屋所有人属于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二)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证需提交:
1.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页,预售合同复印7、8、12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 (如果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 (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3.如房屋所有人属于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三)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需提交:
1.认购书、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 (如果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 (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3.如房屋所有人属于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四)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房产需提交:
1.学生户口本 (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学生出生证明。
(五)无沈北新区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子女需提交:
1. 学生户口本 (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 父母双方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 父母双方工作证明。
4. 租房协议。
5. 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的,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6. 学生出生证明。
四、转学须知
1. 转学无学区概念,在不产生大班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
2. 按线上报名时间依次安排,若学位已满则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学校。由于学位紧张,符合转入道义(含正良)地区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相对就近安排在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转入虎石台地区(二年级除外)的学生,相对就近安排在蒲河满族学校;符合转入辉山地区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相对就近安排在蒲河满族学校。在道义(含正良)、虎石台、辉山地区居住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子女安排在上述两所学校。
3. 同街道的公办学校之间不转学;道义、正良街道学校之间不转学。
4. 毕业年级(六年、九年)下学期不转学。
5. 欲转入民办学校的,请向学校申请,不在此平台办理。要求家长携带证件材料同上所述。
6. 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证件虚假,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家长法律责任,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89862729、89614418
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子女扫描下面小程序:
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扫描下面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