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市区中小学办理转学工作的实际,为确保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顺利进行,市属中小学春季转学工作定于2月 22 日开始网上登记,登记后按照短信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学生目前在外县区就读,因在利通区购房或利通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备注:已在利通区县域内学校就读的,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根据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中考网上报名要求,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时间
平台登记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4 日
核验证件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转学入学时间:2021年3月5日前(短信通知)
三、转学审核所需材料
1.购房户
(1)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
(2)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购房合同;
(3)学生监护人名下因拆迁安置的小产权房;
(4)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购置且持有公证书的小产权房;
(5)学生监护人名下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相关证件的公租房(廉租房);
(6)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具有公证的祖辈去世遗产房屋;
(7)学生监护人名下持有具有宅基地证的自建房。
以上住房均需提供3个月的生活票据(水、暖、电、气)。
2.无购房户:户口本、租房合同、务工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网上登记
2021年2月2月22日至2月24 日期间登录电脑端:吴忠市利通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wzrxbm.cn)。手机端: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选择“吴忠中小学转学”—选择“利通区”入口登记转学信息。
2.现场核验办理
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核转学材料。逾期不核验的,视为放弃。没有在网上完成登记的,不予复核和办理转学。
3.入学报名
接收到转学通知的家长,携带相关手续,在指定日期内,到分配学校进行报名。
五、转学规定
1.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凡是发现与报名登记转入年级不符的一律不予接收,上报教育局取消转学资格。
2.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按时到分配学校报到注册,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转学,不再另行安排转学事宜。
3.现场核验时,须转学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如愿入学服务平台”注册手机到指定地点,经工作人员查验“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行程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的方可办理。
六、注意事项
1.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由教育局综合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家庭住址、交通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就读。若学校有空余学位,教育局将按照购房户、租房户的顺序进行调剂,同类情况依据迁户(购房、居住证、租房合同)时间排序分配。
2.为推进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4号)中关于班额的要求,为保障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小学一二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三至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已超出班额要求的,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学。
3.因市属三所小学(朝阳小学、利通一小、盛元小学)无空余学位,有小学转学需求的学生应服从利通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4.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由外省转入或有外省旅居史的转学学生,实地核验证件及报名时需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无异常的方可办理。教育局将分批分阶段发送核验证件短信,请耐心等待通知。
5. 转入到市属各校就读的学生均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