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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准备工作的温馨提醒

2021-02-05 21:55:00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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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有孩子需在2021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家长)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受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刺激,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盐田区教育部门将尽最大努力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为了您孩子的切身利益,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和应对工作。

  申请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需提前做好入学资料的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一招生对象

  2021秋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一招生对象

  2021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迁入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

  3.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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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1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需提供深圳身份证,无需提供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可放宽到2020年8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22年及以后年份招生,《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至学位申请当年的8月31日。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8月1日前。2022年及之后年份提供实地居住《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中“3.住房证明材料”的“(4)点”。

  5.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1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7.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1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优惠人员子女

  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学区划分

  (一)小一学区划分

  1.沙头角-海山片学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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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盐田街道学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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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梅沙街道整个片区属于梅沙未来学校的学区。

  (二)初一学区划分

  1.盐田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2.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3.盐田实验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4.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港城蓝山雅园、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说明:

  1.2021年秋季招生,若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2.住房学位锁定情况可登录“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http://ytjjk.sz.edu.cn/visitytgbxyxqfcx)进行查询。

  3.学区划分可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查询。

  4.小一、初一新生报名数据将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的数据我局不予采纳。

  5.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522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