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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金山区公民同招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怎么办?

2021-01-10 10:02:12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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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区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金山区对口入学安排如下:

  (一)本市户籍且人户一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初中入学。

  说明:

  1、居住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少年按照初中对口招生入学方案实施;

  2、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少年升入所在镇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

  3、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2、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3、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4、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因素统筹安排。

  (三)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