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办初中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
划片入学的计划按每班50人下达。
说明:2020年全面取消初中各类特长生招生。
(2)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在计划外自行招生,更不得以“校内班”、“重点班”等形式变相择优招生。
公办初中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自主招生。
小学未按学校招生地段入学的学生,毕业时不分配进入热点初中就读。按分配进入公办初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毕业时方具有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资格。
2019年秋季学期起,非划片分配进入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录取。
(3)主城各区要根据小学毕业生情况,以区域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历史形成的招生范围,合理调配,顾全大局,保持稳定,提出辖区内小学升初中的入学分配方案,报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执行。其他县(市)区由教育体育局按要求组织实施,分配方案报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因城市改建和新建住宅小区没有建盖配套学校而造成人户分离,不能参加以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就读小学向居住地教育体育局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安排热点学校。极个别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指定划片内入学的学生,可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5)在昆明跨区就读的昆明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原就读小学参加分配升入初中就读。若需回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可通过就读小学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和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转交学生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就读。
(6)民办小学有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由学校向属地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
(7)未在昆明就读的昆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8)各初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入学的学生,若接收无正常分配入学手续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