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分为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提交评语、公示确认与档案呈现等五个环节。
(一)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由学校和家长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和“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的25个重要观测点中,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在“是否达标”栏目勾选“是”或“否”。重要观测点按学期(第六学期不评价)进行评价。最终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
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达标有两种途径:
一是学生每学期25个重要观测点中有20个达标,则本学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达标,如果5个学期皆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
二是学生在5个学期累计共有105个指标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评价结果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学生与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
(二)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可由学生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见附件2)中填写,记录自己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类证书以及其他值得呈现的相关材料。不要求五个方面全部填写,可有选择地填写,能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在档案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三)提交评语。评语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学生成长亲子共评与班主任评语,在“信息平台”上录入。初一至初三上学期对学生每个学期的成长情况进行学期评价,初三下学期对学生初中阶段的个人成长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1.学生自我陈述。每个学期末,学生通过反思本学期的成长经历,用典型事例说明个人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品行的情况,个人兴趣特长、优势、潜能等认识自我的情况,遇到问题、困难是否主动与他人沟通并寻求解决问题办法的情况,尝试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以及欣赏他人优点的情况。
2.学生成长亲子共评。家长留出足够的时间,营造亲子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孩子充分交流讨论后,录入“信息平台”。内容包括亲子关系以及孩子的成长经历、所取得进步、所遇困难、解决过程、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
3.班主任评语。班主任要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每学期及初中三年成长过程的表现,客观填写评语。
(四)公示确认。学生毕业前,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五)档案呈现。学生毕业前,“信息平台”合成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结果、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和评语,形成 “综评档案”,由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不能更改。初中学校对“综评档案”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