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一般在什么时候办理?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办好手续后,去即将转入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成都各区的登记时间略有不同,但一般在6-8月之间,请家长尽早办理好《原学校就读证明》,并提前向即将转入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登记时间,教育局一般在8月下旬统筹安排孩子入学。
划重点:
要转学的最好在当年5-6月份就咨询转入地教育局,早咨询早做准备!
➤办理转学的流程一定要注意!
办理转学手续的流程:
第一步,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
第二步,经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
第三步,转出学校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1、户籍地上学申请转学
户籍地上学,指成都市区内户籍地与学籍一致的学生。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不予转学的情况: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外地、跨区申请转学
外地、跨区转学,是指成都市内户籍与学籍不一致的学生转学。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或其他区(市)县,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证明(或监护人工作变更证明)、接收学校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办理转出手续。
➤转学需要这些材料要准备!
●小学学生转学
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
●初中学生转学
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复制一份留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高中学生转学
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表、体格检查表、会考成绩。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办理借读手续所需的材料:
申请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应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就读有困难的证明(老家无监护人的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暂住证)、父母一方的就业证(务工证)、学生的原籍户口本、学生成绩册。
家长须持以上证明到所住管片学校申请入学。对确实有接收学生困难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可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学校具体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