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学生的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且在外区/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其中:
外区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学籍卡或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片;
2.学生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3.学生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外省市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毕业小学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年级鉴定材料”(含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学生全国学籍号、毕业评语及学业成绩);在境外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毕业小学开具就读证明。
2.学生全家户口薄及出生证明;
3.学生的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2020年情况梳理,具体2021年跨区初中入学条件,以最终教委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