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回西城区初中入学,办理条件及审核材料如下:
本市外区回区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独江拥有西城区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以法定监护人独立承租西城区公房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 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户口簿。
3、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
外省市回区所需材料:
1、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
2、在西城区实际居住相关证明材料。
3、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如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还需出具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
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4、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