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派位。8月15日,公布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招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
8月17日,对符合8月11日前完成到学校现场审验确认且非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并自愿申报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的其中一所小学剩余学位的适龄儿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资格,派位录取结果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通过电脑派位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可到自愿申报学校就读;未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须回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就读。
任城区城区以共青团路(包括南北外延线路段)和红星路交叉线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东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南的区域)、西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的区域)、西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北的区域)和东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北的区域)。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根据现场审验确认的居住地址界定所属片区。
东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和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西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西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和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东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得跨片区申报学校,否则申报无效。
(4)录取。8月18日至21日,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和程序复核。
8月22日,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申报。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符合申请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由其父母登录专用网址(http://rcxxrx.rcqzty.com)、“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审核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审验。8月10日至17日(星期日除外),网上注册成功提交后打印报名表,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一次性提交材料审验,并确认积分。
8月18日至22日,对所有确认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随迁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接受复核;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3)录取。8月23日上午6:00,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城区城区公办小学(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及其剩余学位数,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8月23日上午8:00至8月24日上午12:00,凡达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的,可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在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
8月24日下午,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一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8月25日,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布的第一轮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及剩余学位数,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第二次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并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8月26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二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同时,未被第二轮选报学校录取且同意调剂的随迁子女,由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调剂录取名单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8月27日,已确定录取资格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及身份证、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复核确认,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8月28日,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和程序复核后,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初中入学方式
(一)招生办法
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的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则根据学生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运河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实行服务区招生。凡在学校服务区具有实际居住的自有房产、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服务区学校报名。具体招生入学条件对应前面“2.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1)至(5)条件要求。
(二)时间安排
1.8月中旬,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运河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完成招生报名后,各小学对五年级毕业学生进行初中入学分配。
2.8月下旬,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分配情况进行复核后,由小学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七、任城区城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聋哑儿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八、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主要面向任城区招生,招生简章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九、转学和学籍管理
(一)申请转学条件和办法。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和任城区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欲转入学校申请。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