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城区学校区域内经商或务工,符合以下四种情况,按照各学校招生范围,结合缓冲区的划定,予以接收安排入学。
(1)法定监护人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并且务工或经商地点与房产证(不动产证)地点一致,孩子在房产证(不动产证)所在区域学校入学;
(2)法定监护人已交足房款并已正式签订规范合同的(确定已交付使用),并且务工或经商地点与购房合同地点一致,孩子在购房合同所在区域学校入学;
(3)法定监护人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证)的,但务工或经商地点与房产证(不动产证)地点不一致,孩子在房产证(不动产证)所在区域学校入学;
(4)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有效住房租赁证明的,孩子在务工或经商地点所在区域学校入学。
说明:网上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
1.城区学校区域内居民学生上传材料。
(1)户口簿: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的户口簿。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抵押贷款合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抵押贷款合同。
2. 城区学校区域内务工就业随迁子女上传材料。
(1)户口簿: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监护人同户的户口簿。
(2)监护人在平度城区的工作证明:务工者需提供与平度用人单位签订的、在平度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的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及社保卡(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市缴纳的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经商者需提供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3)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在我市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4)监护人(青岛市以外户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