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教育局工作安排,2020年7月20日发放2023届初中新生“录取通知书”。请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家长一人持学生《报名条》、学生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请携带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所在页)以及学生近期两张一寸彩色照片,于7月20日上午9:00-11:00到我校凤城十路本部校区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校门口工作人员会要求所有进入校园的家长佩戴口罩、扫码并检测体温,扫码为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校园,希望各位家长配合。
温馨提示:家长一律从凤城十路学校北门进入,请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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