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
至
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8:00
备注:民办学校可视转学插班报名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1)登录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点击“转学插班”通道;
(2)登录“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转学插班”通道。
注意事项:
①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②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
③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
④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二)材料初审
1.时间
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至7月25日(星期六)下午18:00
2.初审过程
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资格初审
1.时间
7月26日(星期日)至8月4日(星期二)
2.审核过程
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市“织网工程”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公示审核结果
1.时间8月5日(星期三)至8月6日(星期四)
2.查阅方式
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信息核对准确后,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申请复核,并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
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8月6日(星期四)下午18:00】。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
8月7日(星期五)至8月10日(星期一)
2.审核过程
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
8月11日(星期二)
2.公布平台
(1)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公办学校录取结果;
(2)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将根据具体报名结束时间适当延后。
(七)新生报到注册
1.时间
具体以各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2.提示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好转学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申请对象
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申请转学插班需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
(二)民办学校申请对象
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应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深圳市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并保证社保为在保状态。
申请转学插班需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
转学插班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转学插班材料参照《深圳市坪山区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学位申请2020综合手册》(可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备注:学位申请材料积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