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2020年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满足我区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现就2020年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报名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对象和所需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 业。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0年5月31日止,无间断);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一年且无补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至2020年5月31日止,无间断);
4.毕业小学提供的学籍卡。
登记地点与具体时间安排
今年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分时段在铁心桥小学和板桥小学集中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办理流程
1.按照上表安排,对应小学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地点登记;
2.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符合条件者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接收办法
1.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入学;
2.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政府,适龄儿童父母应及时送其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一发放《2020年雨花台区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
特别提醒
1.请家长关注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报名登记时,由一位家长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不用带孩子;
3.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登记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与工商营业执照会进行现场上网审验,居住证将由区公安分局审验后认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将不予接纳。
4.报名登记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不聚集,按要求排队。
未尽事宜,请和区教育局普教科联系,电话:52883584,5288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