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
招收年龄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具体条件是: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
二
招生方式和流程
民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实行“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进行。
(一)网上登记报名(6月28日——7月1日)
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民办学校端口,选择有就读意向的民办学校报名(限报1所)。家长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
(二)后台材料查验(6月29日——7月2日)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学校同步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后台查验。查验通过者可以从系统打印《吴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
(三)招生录取途径
1.现场审核确认录取(7月4日——7月5日)
通过查验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一次性录取。家长接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吴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到学校现场审核。经学校审核、家长签字后确认录取。现场审核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原件。逾期未到学校审核确认的,作放弃处理。
2.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10日——7月12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确认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家长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经学校审核、家长签字后确认录取。逾期未到学校审核确认的,作放弃处理。
特别说明:一旦被民办学校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后续阶段的录取。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系统,选择施教区对口的公办学校报名,按政策入学。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再返回公办学校报名的,则在后续阶段中统筹安排。
三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安排辖区内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报名工作,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新市民适龄子女,持卡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由学校查验后录入报名系统。
(一)小学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少年及父母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3)学籍卡(从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
民办学校补录工作
民办小学、初中在完成第一阶段招生、积分入学后,仍有多余名额的,区教育局将开放系统权限,允许学校进行补录工作。办学质量好的寄宿制民办学校经申请同意,可扩大招生范围。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民办学校现场报名,经学校审核、家长签字确认后,由学校录入“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系统通过数达到招生计划数为止。未经平台报名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
补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