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20年西安市长安区义务教育新生登记报名工作指南(2)

2020-06-18 23:36:50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西安小升初
字号:

  4.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发放:

  (1)在各学区公办小学或信息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由各学区公办小学或信息审核点给学生或家长发放《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2)在相应约定的民办小学进行入学资格核定通过的适龄儿童,民办小学给约定群体学生或家长出具入学资格核定证明材料,其中,具有长安户籍的持户口簿和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领取《报名条》,非长安户籍的持户口簿和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就近的信息审核点(参照上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地点)领取《报名条》。

  (二)网上报名

  1.时间:7月1日8:00—7月5日18:00

  2.方式及流程:

  (1)选择公办学校: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选择民办学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报名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二、公、民办初中新生登记报名

  (一)信息审核及报名条发放

  1.时间:6月23日—7月3日。其中6月23日—26日审核长安区内户籍(不含集体户、挂靠户)适龄新生入学信息;6月27日—30日审核长安区集体户、挂靠户适龄少年,符合入学规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各类政策照顾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信息;7月1日—3日,各信息审核点对信息审核情况进行梳理。

  2.各类适龄少年审核地点:

  (1)长安区户籍适龄少年: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街道学区公办初中进行信息审核(长安区集体户、挂靠户适龄少年在“集体户、挂靠户、随迁子女审核点”审核)。

  (2)《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中适龄少年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韦曲街道申店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韦曲街道:在长安区第三初中(原韦曲街道申店初中)进行信息审核。

  ②郭杜街道:在郭杜街道香积寺初中进行信息审核。

  ③其他街道:在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进行信息审核。

  (4)约定群体的业主子女及高校教职工子女:在相应约定的民办初中进行入学资格核定。

  3.信息审核资料:

  (1)共性资料:

  ①《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学生及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或复印已有的空白表格进行填写。

  ②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③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信息表)

  (2)各类适龄少年所需资料:

  ①长安区户籍适龄少年: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居住资料。

  ②《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中适龄少年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四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④约定群体的业主子女及高校教职工子女: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约定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发放:

  (1)在各学区公办初中或信息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由各学区公办初中或信息审核点给学生或家长发放《报名条》。

  (2)在相应约定的民办初中进行入学资格核定通过的适龄少年,民办初中给约定群体学生或家长出具入学资格核定证明材料。其中,具有长安户籍的持户口簿和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初中领取《报名条》,非长安户籍的持户口簿和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就近的信息审核点(参照上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地点)领取《报名条》。

  (二)网上报名

  1.时间:7月6日8:00—7月10 日18:00

  2.方式及流程:

  (1)选择公办学校: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选择民办学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报名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