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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安国际港务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考时间安排表)

2020-06-18 22:21:27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西安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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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西安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文件精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陆港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区县主导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统筹安排,学校实施”的管理机制。招生工作在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的统筹安排下,由各学校组织实施本学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各自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按照统一安排、同步开展、规范招生、落实责任、应入尽入、确保平稳的基本原则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3.坚持民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辖区各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4.坚持控辍保学

  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5.坚持计划管理

  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

  6.坚持公正公开

  各校招生要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划定学区

  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将统筹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学校布局、学校学位承载能力、办学历史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全覆盖。

  2020年我区凡无毕业年级的小学,暂不划定对口初中学区。此类学校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在区内小学就读的,按照其就读小学对口初中办理入学登记;未在区内就读的学生,由区招生办公室实行统筹派位。

  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校须安排专人做好家长及学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国际港务区辖区的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我区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西安国际港务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我区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批准。

  (三)信息审核

  2020年国际港务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一实行线下信息审核,网上报名登记的报名形式。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学生及其家长信息审核之前,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

  各类学生须按照如下规定参加信息审核。

  1.小学信息审核:

  (1)各小学资审点:本区房户一致的小学生直接到对口学区小学参加入学信息资格审核。

  (2)小学区级资审点:小学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学生信息审核工作,按照父母或监护人居住证或户籍所属区域,分别到区级指定的资审点参加资格审核。

  区级资审点1(新合中心校资审点):新合街道辖区统筹类学生到刘郑小学参加资格审核。

  区级资审点2(新筑中心校资审点):新筑街道辖区统筹类学生到新筑围墙村新筑教育办(新筑中心幼儿园东隔壁)参加资格审核。

  2.初中信息审核:

  (1)各初中资审点:本区房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对口学区初中参加入学信息资格审核。

  (2)初中区级资审点:初中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学生信息审核工作,按照父母或监护人居住证或户籍所属区域,到区级指定的资审点(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核。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各资审点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并为学生打印《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西安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区级信息审核资审点信息(见附件3)。

  (四)招生入学

  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将优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对于紧密型“名校+”教育联合体,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学生到“+校”入学。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需在国际港务区就读小学的学生,可持家庭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如下程序办理入学。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直接到对应学区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房户不一致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房户不一致且已购房的业主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户不一致且未购房的还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初中:需在国际港务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可持家庭户口本、《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如下程序办理入学。具有区内学籍和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直接到对口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具有区内户籍区外学籍的小学毕业学生,根据辖区中学学位空余情况,实行统筹派位。

  2.国际港务区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就读学区学校未拆除的仍在原学区学校入学登记;原学区学校拆除,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教育主管部门为其划定临时过渡学区。家长可持户口本、拆迁协议到临时过渡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安置区建成交付之后,教育主管部门将为安置区重新划分学区。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随迁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且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人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

  国际港务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四证”具体要求: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国际港务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具有国际港务区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法人须为孩子父母本人)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孩子在原籍父母双方无监护条件,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入学登记。

  7月12日-15日,各公办学校录取未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的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的学生;7月16日-17日,区招生办公室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各校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的学生进行统筹派位;7月18日-26日,区招生办公室对统筹类学生(政策规定准入类、集体户籍类、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进行统筹派位。

  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请按照民办中小学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

  4.统筹派位入学

  对于参加统筹派位的各类学生,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居住证年限为主要依据,同时参照是否购房、是否入住、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并参考学生入学意愿,由区招生办公室在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统筹派位,为辖区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公办学校提供学位保障。

  所有参加统筹派位入学安排的学生须签订派位意愿承诺书。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按照国家、省、市2020年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今年民办学校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报名学生直接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按照西安市关于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的政策要求,2020年西安国际港务区辖区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含小学部、初中部)均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三)公布计划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将由市教育局通过官网及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国际港务区辖区内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将通过西安国际港务区官网发布。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后,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布辖区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国际港务区将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将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录取结束后,将公证之后的录取结果现场上传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布我区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小学补录须经所属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小学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相关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报名参加西安市其他区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未被录取的西港花园学校中政府购买公办学位的学生和业主子女,按照招生政策,西港花园学校将不予保留入学学位,由区级招生办公室在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其它公办学校统筹安排。

  四、关于招生入学的几点说明

  (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国际港务区对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依法保障符合准入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附件4)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继续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二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三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在我区居住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四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五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招生办公室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六是非中国籍的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七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八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六)关于入学购房的说明。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同一套房产业主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若中途出售,受让人子女不保障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学位。

  (七)关于入学户籍的说明。全家户口本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孩子独立成户的户籍,视为挂靠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视为空户,不予安排;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本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视为假户口,不予安排。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之日(含当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对外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5)。认真做好家长的入学政策咨询与接待。

  (二)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规定。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学校要完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积极践行“主动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纯洁服务”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提升成果。要加大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附件:

  1.西安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2.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3.西安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区级信息审核资审点信息

  4.西安市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5.西安国际港务区2020年各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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