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平稳做好碑林区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剩余招生计划补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申请
碑林区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补录前,须向碑林区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碑林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补录工作,并于7月13日18:00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碑林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计划。
二、补录办法
按照《西安市碑林区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补录。
三、补录对象
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补录。
四、补录时间
7月15日14:00
五、补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补录条件,自愿参加补录报名的学生,凭该学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报名时间:7月14日8:00至7月15日14:00。
(二)电脑随机录取
7月15日14:00补录报名工作截止,14:00碑林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
补录报名学生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和公众监督团监督下,随即由碑林区教育局负责导出报名数据,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按照补录学校剩余招生计划进行补录。
(三)其他补录情况
补录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录取全部补录报名学生,碑林区教育局7月15日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随同随机录取结果一起上传至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自7月16日至7月17日,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7月18日,民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补录结果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补录工作主体责任,依据本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补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校的补录工作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中“六个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形式的“自招签约”;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
(三)各校要重视补录工作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要加强补录工作透明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补录工作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