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20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确保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纸坊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条件招收辖区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各街道(园区)初中负责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工作。
2.坚持“属地管理、阳光招生”的原则。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求随班就读的,学校不得拒收;流动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到指定学校就读;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招生考试,确保阳光招生。大方学校、海淀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按市局文件精神,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依章执行,招生结果在8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3.坚持“对口升学、遏制择校”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并准入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提交《江夏区初中择校申请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今年我区初中择校学校为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区一中初中部。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在升入初中学校就读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初中学校入学。(按照要求提交《江夏区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申报表》)
二、招生办法
1.纸坊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
(1)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户籍在纸坊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由学生家长凭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需要提供新生父母3个月以上的房屋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等证明材料)到服务范围内的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父母户籍不在纸坊,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的租住户凭新生父母户口簿、居住证(武汉市外人员)、就业证明、租住合同、社区证明等证件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一初中、区一中初中部除外)。
(3)在本区其他街道、开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转学申请(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月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具有本区户籍,非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无房产的随迁子女,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租住证明、转学申请(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月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4)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区外小升初转入学生,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学生毕业证、原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证明于8月20-23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非江夏区,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纸坊城区居住证、小学生毕业证、原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证明于8月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属于(3)(4)两类小升初学生,区教育局依据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安排随迁子女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
2.纸坊城区新生招生程序
(1)新生报名登记(7月23日—7月27日):家长(监护人)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住地社区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区域招生学校登记。(一初中、一中初中部必须具有服务范围内户口或房产)
(2)学校查验核实(7月27日—7月30日):招生学校查验、核实、确认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证件,对证件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或到相关部门核实,初步拟定招生名单。
(3)区局审核确认(8月1日—8月3日):招生学校将初步拟定招生名单交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招生学校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印章。
(4)发放入学通知(8月4日):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通知预录学生家长。
3.凡因家长(监护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而影响学生入学,或因户口薄、房产等证件造假而导致学生不能及时办理学籍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自负。
三、招生范围
1.一初中
(1)文华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四贤路以东——新兴街以北;
(2)文华路(青龙路)以西----新兴街以南----龙头街(宁安路)以东。
2.二中
(1)四贤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新兴街以北;
(2)龙头街(宁安路)以西----兴新街以南——武昌大道(含武昌大道以西)。
3.四中
(1)熊廷弼街以北——文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北----文华路以西。
4.五中
文华路(青龙路)以东----北华街以南。
5.一中初中部
(1)北华街以北—-文化路以东----谭鑫培路以南—江夏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北---江夏大道以东—一中院墙以南(含一中)—-江花大道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