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回我区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登记范围
跨区(市)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指该生和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雨花台区,学生本人在外区(或外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审核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家长需提供的材料
(1)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
(2)含有户主页、孩子和监护人登记页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生学籍卡;
(6)孩子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2、审核要求
全家实际常住在雨花台区,且持有雨花台区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的房屋所有权相一致的。“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必须是孩子监护人,即孩子父亲、母亲或父母双方,不能有其他共有产权人(该生除外)。“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户,确实居住在房屋所有权证所在处。
特殊情况说明
1业生家庭有多处住房的,其父母应以一处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一家三口户口在该住房内,且实际常住。
2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正在办理拆迁的,需按照招生办法提供拆迁补偿协议、新房购房协议等。
以上情况按我区招生办法中施教区对应学校入学。
无房产仅有我区户籍的,如户籍空挂我区或属集体户口等情况则没有固定学区,其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审核时间
6月19日,20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审核地点
雨花台中学高中部(紫荆花路66号)
复审时间及地点
材料初审不符合要求、需补充材料复审的,请家长于6月24日(周三)下午 2:00——5:00,带齐相关材料到所登记学校教务处办理复审手续,请家长按时到相关地点复审,过期不予办理。
审核流程
1、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由学生毕业所在小学发放)、学籍卡原件。
2、审核通过后填写《2020年雨花台区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回本区报名升学登记表》,领取《家长须知》,家长签字确认。
3、报名材料齐全、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请家长于6月30日(周二)到雨花台中学初中部传达室领取《雨花台区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派位通知单》。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
请办理登记的家长遵照国家卫健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自行决定是否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不聚集,按要求排队。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普教科联系。电话:52883584,5288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