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均衡分班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刚性要求,《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因此对进入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就读的学生实施均衡分班,是发展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必然要求。2018年6月,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要求做好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均衡分班工作。学校分班应当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要求,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阳光操作,确保班级生源分布及任课教师团队组成大体相当,切实维护每一个学生公平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