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0〕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河西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加强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连续性。综合考虑区域内学生人数、空间分布、变化趋势等因素,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做好规划布局,保持学区的稳定性。
(二)坚持同步性。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依学生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釆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三)坚持公平性。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加强招生入学过程监督,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
(四)坚持均衡性。继续推进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等工作举措,完善直升机制,继续探索中小学一体化管理,形成管理合力,优化教育资源。
三、学片划分
为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的学位,按照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据区域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初中招生计划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将小学和初中结合成为公办初中招生学区片。(见附件)
四、招生阶段
2020年初中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志愿填报与随机派位招生
公办初中与民办初中同步招生。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在学区片内,多所中学对应多所小学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自立中学、培杰中学、新华圣功、实验求是、汇德学校等5所民办初中在全区范围内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釆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1.志愿填报
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最多6所学校进行志愿填报。其中,小学毕业生可最多选择所在学片内的3所公办初中填报志愿,同时也可最多选择面向全区招生的3所民办初中填报志愿。各小学将填报初中志愿的学生信息确认、汇总后报区中招办。
2.志愿录取和随机派位
公办初中在各学片内、民办初中在全区范围内,依据招生计划,按志愿随机派位。
(1)首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2)当招生校第一志愿录取后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3)当招生校第二志愿录取后还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且第三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对于每一个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初中,均按以上办法依次决定学生入学。
已被此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二阶段公办初中剩余计划随机派位招生。
第二阶段:公办初中剩余计划随机派位招生
凡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区教育局中招办将根据学区片内第一阶段招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数量以及学区内所剩小学毕业生数量,对有剩余计划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保证均衡,然后在学片内再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享有相应的公办初中学位。
五、工作安排
(一)随机派位招生实施全程录像,中、小学校长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纪检部门和家长代表进行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二)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三)2020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各中学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填报民办初中志愿。
(五)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六)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相关优抚教育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组成的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特别要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继续使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http://yjrx.tj.edu.cn),面向社会发布河西区2020年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统一进行规范采集。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速推进,促进均衡。坚持“五育”并举,深入落实《河西区初中提升学校品质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持续推动《河西区公办初中实行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教师、校长交流的长效机制,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速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四)严格监督,严肃问责。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健全违规违纪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附件:河西区公办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一览表